徐沈佳,女,江西省修水縣人,系我校音樂學院音樂學專業2008級二班學生,學號:180108058。
該生無視校規校紀,未經學校批準,擅自離開學校連續已超過14天。現公告催促該生請于2009年10月23日前返校,否則根據《安慶師范學院學生違紀處分管理規定(試行)》第十九條第二款規定作自動退學處理。
特此公告
學生處 教務處 音樂學院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九日
上一篇:機關第八周會議安排表
下一篇:關于認真組織師生員工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的通知
【學習進行時】習近平:鍥而不舍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以優良黨風引領社風民風
安慶師范大學2025年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公告
安慶師范大學面向全球公開招聘二級學院學術院長預公告
關于2025-2026年度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志愿者擬招募人員名單的公示
【鍥而不舍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化學化工學院開展學習教育專題學習研討和警示教育
【鍥而不舍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數理學院召開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擴大)會議暨違規吃喝問題警示教育會議
【鍥而不舍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教育科學學院黨委召開專題學習會
【鍥而不舍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美術學院召開警示教育大會
版權所有:安慶師范大學 皖ICP備16009723號 皖公網安備 340803200010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