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根據《安慶師范學院學生醫療保險管理暫行辦法》(院發【2010】7號)的文件精神,為方便畢業生,經協商,增加一次門診醫療費報銷,通知如下:
一、2013年9月1日以來,校醫院或安慶市二級以上醫院發票等符合文件要求的發票均為有效報銷發票。
二、請各班指定專人負責辦理相關事宜:填寫大學生門診醫療費用報銷班級匯總表;其中意外傷害的,還需填寫意外傷害審核表(門診)。報銷時請攜帶門診醫療費用發票、學生證、病歷,按照相應要求辦理報銷手續。個人報銷一律不予辦理。(相關表格可到校醫院網頁下載中心下載)
三、門診醫療費用報銷流程
參保畢業生 班級匯總(專人負責) 校醫院審核
四、審核時間及地點
菱湖校區:
審核時間:6月25日(上午8:00—11:00)
審核地點:菱湖校區醫院辦公室
龍山校區:
審核時間:6月24日(上午8:00—11:00)
審核地點:龍山校區會議室(醫院三樓)
五、審核后報銷的門診醫療費用,在財務處領取。
請務必通知到每位參保畢業生,按規定時間辦理相關手續,逾期不候。
校醫院
2014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