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峰同學無視校規校紀,未經學校批準,擅自離校14天以上,該生情況如下:
學院
班級
學號
姓名
性別
情況說明
化學化工學院
材料化學
2012級1班
160212034
陳峰
男
該生從2015年9月1日開學至今未返校報到注冊,未履行任何請假手續,輔導員多次催促未果
據《安慶師范學院學生違紀處分管理暫行規定》第十九條:“未經批準,離校連續14天以上的,按學生學籍管理規定,可作自動退學處理。”現公告催促陳峰同學于2015年11月3日之前返校辦理手續,逾期按自動退學處理。
教務處 學生處 化學化工學院
2015年10月16日
上一篇:關于運動會期間班車班次安排的通知
下一篇:關于2015-2016學年度第一學期全校公選課選課工作的通知
【學習進行時】習近平:鍥而不舍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以優良黨風引領社風民風
安慶師范大學2025年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公告
安慶師范大學面向全球公開招聘二級學院學術院長預公告
關于2025-2026年度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志愿者擬招募人員名單的公示
【鍥而不舍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化學化工學院開展學習教育專題學習研討和警示教育
【鍥而不舍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數理學院召開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擴大)會議暨違規吃喝問題警示教育會議
【鍥而不舍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教育科學學院黨委召開專題學習會
【鍥而不舍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美術學院召開警示教育大會
版權所有:安慶師范大學 皖ICP備16009723號 皖公網安備 340803200010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