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申報人申請,所在單位推薦,學校專業技術評審委員會評審,現將通過評審人員有關情況公示如下。
公示時間:從2008年7月14日至2008年7月24日,對公示對象如有異議,請與學校監察審計處、人事處聯系。
聯系電話:5300121(監察審計處)5303232(人事處)。
或發送[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或以書面形式送至意見箱(菱湖校區宣傳欄旁)。
幾點要求:
1、根據職評文件要求,達到直接定中職條件的,從到我校工作后如沒有公開在省級刊物上發表論文的,此次可以取得相應的任職資格,但不能兌現工資待遇,待公開發表一篇省級及以上第一作者(獨著)論文后,才能兌現相應的工資待遇。今后達到直接定中職條件的需公開發表一篇省級及以上第一作者(獨著)論文。
2、根據職評文件要求,從2008年9月起,以考代評系列的,除取得相應的考試資格,任職年限、外語、計算機符合要求外,還需公開發表一篇省級及以上第一作者(獨著)論文;或在實際工作中成績突出,獲得校及以上相應的獎勵一次以上;或參與一項廳級項目并取得階段性成果。
人事處
2008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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