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各直屬單位:
省財政廳2016年在國庫集中支付方面進行了較大的改革,對學校國庫支付申請工作提出了更加嚴格的要求,凡不符合規定的業務在申請時將出現國庫系統預警信號,無法完成申請支付工作。為適應新的要求,做好財務報銷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 按省財政要求,單位用款計劃需上月申報、下月使用,因此若各學院、各單位有急需用款計劃或大額用款計劃,需提前月份(每月20日前)向財務處書面報備,由財務處向省財政申報用款計劃,待財政廳批復用款額度后方能申請支付。
2、 除工資、勞務性支出、出差補助、公務交通補助、撫恤金、個人醫療補助等,學校財務不能向職工個人賬戶轉款。
3、 除少量郵寄費、打的費、國外版面費、出國手續費等,職工個人在公務活動中不得先行墊付資金,需通過財務處辦理轉賬或使用公務卡支付,個人不按規定自行墊付現金或轉賬,學校財務一律不予報銷。
4、 嚴格執行公務卡管理規定,遵循公務卡強制結算目錄(附件2),對于非轉賬結算的公務支出,具備刷卡條件的,一律刷卡支付。
5、 公務卡每月消費額度為3萬元,單筆消費不能超過2萬元。
6、 使用同一項目資金支付給同一單位款項,連續10個工作日內累計支付金額不能超過5萬元,禁止化整為零支付資金。
7、 組織會議時,確需在學校會議室以外場地舉辦的,原則上在經過政府采購公開招標的定點飯店(附件1)舉行。
8、 轉賬至建設銀行以外的其他銀行賬戶,均需提供銀行行號,可至http://www.yhwdt.com/查詢。
9、 請各學院、各單位務必將通知精神宣傳到每位教職工。
特此通知
附件:1、2015—2016年黨政機關會議定點飯店
2、公務卡強制目錄
財務處
2016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