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浩亮同學無視校規校紀,未經學校批準,擅自離校14天以上,該生情況如下:
學院 |
班級 |
學號 |
姓名 |
性別 |
情況說明 |
計算機與信息學院 |
數字媒體技術 2014級2班 |
070714068 |
李浩亮 |
男 |
該生從2016年9月15日至今未返校參加任何教學活動,未履行任何請假手續 |
據《安慶師范學院學生違紀處分管理暫行規定》第十九條:“未經批準,離校連續14天以上的,按學生學籍管理規定,可作自動退學處理。”現公告催促李浩亮同學于2016年10月28日之前返校辦理手續,逾期按自動退學處理。
教務處 學生處 計算機與信息學院
201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