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震雨同學無視校規校紀,未經學校批準,擅自離校14天以上,該生情況如下:
學院 |
班級 |
學號 |
姓名 |
性別 |
情況說明 |
資源環境 學院 |
環境工程 2018級3班 |
170418085 |
王震雨 |
男 |
該生從2018年10月25日至今未返校參加任何教學活動,未履行任何請假手續,學院多次電話、短信、QQ留言催促其返校均無果。 |
據《安慶師范大學本科學生學籍管理規定》第四十四條:“未經批準連續兩周未參加學校規定的教學活動的,可作退學處理。”現公告催促王震雨同學于2018年12月12日之前返校辦理手續,逾期按退學處理。
教務處 學生處 資源環境學院
2018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