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按照《安徽省社會科學獎獎勵辦法》和《安徽省社會科學獎(文學類)評獎細則》規定,根據安徽省社會科學獎評獎工作實施方案要求,評獎工作采取集中申報、分屆評審、統一公布的辦法進行。現就就我校申報2013-2014、2015-2016年度安徽省社會科學獎(文學類)評獎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獎范圍
1、2013-2014、2015-2016年度安徽省社會科學獎(文學類)推薦參評作品應為在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兩個時間段由國家批準成立的出版社出版、公開報刊發表的創作成果。
2、申報作品體裁應為長篇小說、中篇小說、短篇小說(含小小說)、報告文學(含紀實文學、傳記文學)、詩歌(含舊體詩詞、散文詩)、散文雜文、文藝理論評論、文學翻譯。其中,短篇小說、散文雜文、詩歌、報告文學作品以個人專集申報(5百行以上長詩和3萬字以上長篇報告文學可以單篇)。3人以上合作的作品和不同文體的作品合集不予申報。
3、申報作品的作者,其人事和組織隸屬關系需在本省。本省作者與外省作者合作的作品,必須是本省作者為第一作者,所完成的篇幅占整部作品50%以上。
二、作品申報
安徽省社會科學獎(文學類)評獎分為:個人申報、學院匯總、學校推薦報送、安慶市文聯組織專家進行初評并公示、上報省社會科學獎(文學類)評獎辦公室(以下簡稱“評獎辦”)受理、專業評審組評議、評審委員會評審、省社會科學獎獎勵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公示、省人民政府批準等步驟。作品申報程序為:
1、參評作者填寫“安徽省社會科學獎(文學)申報表(附件1)”,并按要求提供相關材料,由所在單位科研秘書匯總報送至科研處。
2、報送時須提供參評作品申報表一式2份,作品一式18份。
三、評獎原則
1、評獎堅持思想性、藝術性、觀賞性有機統一的原則。獲獎作品應具有深刻的思想內涵,有利于倡導愛國主義、集體主義、社會主義的思想和精神;有利于倡導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的思想和精神;有利于倡導民族團結、社會進步、人民幸福的思想和精神;有利于倡導用誠實勞動爭取美好生活的思想和精神。重點關注深刻反映現實生活和人民主體地位、傳播當代中國價值觀念,體現中華文化精神、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謳歌黨、謳歌祖國、謳歌人民、謳歌英雄,書寫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和現代化五大發展美好安徽建設的作品。重視作品的精神高度、文化內涵和藝術價值,鼓勵現實題材創作,鼓勵在繼承中國優秀傳統文化和借鑒外國優秀文化成果基礎上的探索和創新,鼓勵具有中國作風和中國氣派、為人民大眾所喜聞樂見的作品。
2、評選工作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思想精深、藝術精湛、制作精良相統一,堅持依法依規、質量第一、寧缺毋濫和公開公平、客觀公正的原則。通過評獎,出精品、出人才,形成優秀文學作品不斷涌現的良好環境,推動安徽文學繁榮興盛、勇攀高峰。
3、獲獎作品由安徽省社會科學獎獎勵工作領導小組統一向社會發布、安徽省人民政府頒發獲獎證書和獎金。
五、報送要求
1、請各有關單位及時通知,并通過多種形式,做好宣傳發動工作,并于2018年5月15日前將申報參評作品及相關材料報送科研處。
2、未盡事宜,嚴格按照《安徽省社會科學獎獎勵辦法》、《安徽省社會科學獎評獎工作實施方案》和《2013-2016年度安徽省社會科學獎(文學類)評獎實施細則》要求執行。
聯系人:管婷婷 聯系電話:5303975
特此通知。
附件:1.安徽省社會科學獎(文學)申報表。
2.2013~2016年度安徽省社會科學獎(文學類)評獎實施細則。
科研處
2018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