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亞文、唐九霞兩名學生無視校規(guī)校紀,未經學校批準,擅自離開學校連續(xù)14天以上。兩名學生情況如下:
學院
| 班級
| 學號
| 姓名
| 性別
| 情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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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術學院
| 美術學
2012級2班
| 050112054
| 姜亞文
| 男
| 該生從9月1日至今一直未返校報到
|
資源環(huán)境
學院
| 地理科學
2011級2班
| 170211112
| 唐九霞
| 女
| 該生請假至10月1日,至今未返校報到
|
據《安慶師范學院學生違紀處分管理暫行規(guī)定》第十九條:“未經批準,離校連續(xù)14天以上的,按學生學籍管理規(guī)定,可作自動退學處理。”現(xiàn)公告催促姜亞文、唐九霞于2013年11月5日之前返校辦理手續(xù),逾期按自動退學處理。
教務處學生處美術學院資源環(huán)境學院
2013年10月23日